本报讯(记者陈荣霞)那些长期靠放款吃高利息,通过诉讼程序获取非法利益的职业放贷人将要“失业”了。7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市法院推出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秩序,严厉打击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等民间借贷行为,有效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
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急剧增加。造成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放贷人的出现。职业放贷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职业放贷人放贷行为往往不公开、不规范,广泛存在收取高息、利滚利等问题,甚至引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就是在于规制职业放贷人的放贷行为,防范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有效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同时,也借此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的自觉性,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各级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好“篱笆墙”,杜绝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检察、公安、司法、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实施情况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切实建立起打击高利借贷,以及衍生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