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我市境内以下路口、卡口设置监控抓拍系统、监控摄像抓拍系统等3类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上述系统自2019年8月11日起启用,对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公告如下:
一、卡口监控系统抓拍设置点位(4处):
新乡市科隆大道与成祥路交叉口进口
新乡市和平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进口
新乡市道清路与规划路交叉口出口
新乡市振中街与开元路交叉口出口
二、路段监控摄像系统抓拍设置点位(7处):
新乡市科隆大道与成祥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新乡市科隆大道与成祥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新乡市科隆大道与成祥路交叉口向南300米
新乡市和平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新乡市和平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新乡市和平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新乡市道清路与规划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9类):
机动车逆向行驶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