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家住市高村路附近的刘明这几天又开始关注手机短信了,因为每月12日到15日,是低保款打入账户的时间。他高兴地告诉记者,从今年开始,他每月到账的低保金从去年的470元提高到了520元,每年多收入600元,这让他很开心。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提高贫困群众生活保障标准,不仅是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我市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举措。增加的钱虽不多,但却充满了温馨。
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战需要攻下的最后一座山头,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更是市委、市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坚强承诺。做好兜底保障不仅需要态度,更需要行动。
我市今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孤儿养育标准。从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90元提高到29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90元提高到1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挂钩提高,城市特困人员月标准提高到68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5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20元。
作为推动这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在强调做好兜底保障提标工作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关注、及时解决低保人数非正常下降问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制度,将因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整户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加强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发放和使用办法,规范照料护理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分散供养人员巡访工作。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要完善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强化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
针对遭遇突发事件的贫困群众,要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临时救助规定,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在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充分利用人脸识别、DNA比对、大数据寻亲等手段,帮助更多走失人群回归家庭。
总之,今年我市将在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合作,完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参与脱贫攻坚机制,强化供需对接,保证持续性、提高精准性、增强有效性,让兜底保障成为贫困群众心中一道温暖的“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