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庞金光一行到封丘县检察院开展上半年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该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观看了该院工作宣传片《革新促高效真诚聚民心》,直观感受了封丘县检察院的“精、气、神”,并对该院上半年业务科室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等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了解。
之后,封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新平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汇报了2019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院的部署,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先开张、后定编”的原则,通过机构整合、人员调配,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逐步规范,工作质效明显提升,确保了改革后的人心凝聚、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通知值班律师到场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并对适应认罪认罚后的程序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向犯罪嫌疑人作出详细解释,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各种刑事案件294案374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1案143人,适用率40%,适用率在全市排名第一,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了司法效率的最
大化,推动司法资源配置的优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成立公益诉讼检察组,构建办案一体化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快速发展。通过与城管、环保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案件线索移送、执法办案协作等多项制度机制上形成共识,提升了整体工作合力,拓宽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还有12条公益诉讼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共录入系统19条,其中涉及黄河“清四乱”方面有11条,生态环境方面5条,英烈保护方面1条,已向相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四)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根据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封丘县检察院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确定由第五检察部牵头负责“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具体工作的策划、协调和推进。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拟定一份检察建议,与“一号检察建议”一道,由检察长公开送达县教体局。通过与教体局领导的专题座谈,认真传达了“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并要求在全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号检察建议”的专题学习,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合力。
(五)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为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根据《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要求,按照“周统计、月清理、季总结”制度规定,对来信办理及回复情况,每周进行统计,每月进行清理,每季度对来信办理回复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台账明细。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市院转办群众来信17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其中,在办理一起涉检信访案件中,该院及时向市检察院、县政法委进行汇报,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成立案件专项督办小组进行专职办理,确保做到息诉罢访。
(六)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建立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集中开展了六个专项活动,按照平等保护、精准服务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延伸检察职能主动发现并回应民营企业法律诉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针对重大涉黑案件及时组建专案组,进行专职办理。案件办理中,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大引导取证力度,主动向前传导检察机关证据标准,强化审前过
滤和诉前引导,形成证据规范共识。对涉恶涉黑案件,认真审查,及时提交市院、县政法委进行分析研判。
(八)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主体责任办公室成员名单,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依托“学习强国”APP经常督促干警学习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理论水平,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日常监督,提醒谈话,着重将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汇报结束后,庞金光对封丘县检察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封丘县检察院班子战斗力强,工作思路清晰,发展目标明确,推进措施有力,在工作上能够与上级院保持步调一致,要继续保持昂扬态势,对照既定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
杨新平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提前谋划,真抓实干,履行好法定职责,扎实推动封丘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