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璘文/图
夏天使用空调降温,通过电视、广播了解新闻,使用互联网、手机联系朋友……可以说,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都不开“三电”。近年来,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法分子频频将目光盯上“三电”设施,或盗窃、或破坏,造成电力中断,群众生产生活受阻。
近日,我市警方闻警而动,快速抓获两名结伙流窜全国多省份、频繁盗窃“三电”设施的犯罪嫌疑人,及时终止了因通讯设施被盗给社会和群众带来的不良影响。
案件回放
以通讯设施基站为目标实施疯狂盗窃
今年5月,我市某通讯公司线路巡护员毕某发现自己承包的移动机房内的OLT通信主板被盗,涉案价值3万余元。
移动基站设备被盗后,基站覆盖范围内的数个村庄通信瞬间瘫痪,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村民因此怨声载道。
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进行侦查,综合分析研判全省范围内同类型案件,发现在我省开封、鹤壁、许昌、漯河等地出现的类似案件多达10余起,安徽、山东、河北等地也在同一时间段内出现类似案件。
深度研判跨省调查两双“黑手”终被斩断
民警从发案时间分析,发现同类案件均为近期突发,从作案范围来看,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以往同类型案件并没有如此集中频繁暴发,初步判定应为同一伙人作案,且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如不尽快将这“黑手”斩断,继续蔓延将会严重干扰多地通信安全,直接影
响群众安全感。
鉴于案情重大,我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挑选精兵展开侦办。在对海量监控视频进行梳理分析和大数据研判后,专案民警锁定一辆白色别克轿车,车主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专案民警辗转开封、许昌、漯河多地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取证,快速锁定第二名嫌疑人何某。专案民警顺藤摸瓜,连夜赶赴漯河布控,将两名刚刚盗窃得手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当场查获被盗通信主板一块、配件若干(如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对近期流窜全国多省份、频繁盗窃通讯公司基站内通信板,通过互联网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二人盗窃通讯基站至少20余个,盗窃通信板60余块,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法律链接:
盗窃“三电”违法、严惩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电力中断、群众生产生活受阻、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严重社会危害后果;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盗窃罪或者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定罪处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