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超)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形象,日前,卫滨区在辖区全面推行“街长制”,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管理,为打造宜居卫滨奠定坚实基础。
“街长制”是在“总街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办事处书记为本辖区“总街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责任路段的街道、“门前五包”、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扬尘、噪声、餐饮业污染、排水排污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街长”是所负责路段的主要监管人,对责任路段的日常督查和相关问题负总责。各“街长”每日对责任路段进行不间断督导,分包县级领导定期对责任路段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及时发现损坏道路及市政设施、破坏绿化、扰乱市容秩序、污染城市环境等行为,并做好记录;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做好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