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我市将对环境执法工作实施考核机制,对因措施不力造成本辖区环境违法案件持续高发并查处不力的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追责。
据介绍,案件来源主要是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案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各级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根据各县(市)、区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的多少,以及环境案件对当地的影响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及纪律处分责任追责。
根据规定,每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约谈其单位负责人;连续3次排名倒数第一或全年累计4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按照组织程序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并将考核追究情况通报至所属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