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越来越多的直播平台兴起,随之产生一批网红,网红通过这些平台,吸引了大批的粉丝,按照与网红的亲密度,这些粉丝还被分为新粉、铁粉、钻石粉等级别。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盯上了网红在粉丝中有大量人气、可以收到昂贵的礼物或推荐的产品热销这一现象,也申请账号混迹在这些平台,以“网红”为伪装,借机实施诈骗。
典型案件回顾:
1.2019年1月12日,18岁的小管来到市公安局报警,称其被好友拉入一个抖音网红生日福利群,群主称发红包就可以收到返利,自己就按照对方要求在群内发红包,却迟迟没有收到返利,6次发出的红包共计1476元,本金也没有要回。
2.3月28日,19岁的小黄报警,称自己在微信上添加了一名网红的微信和QQ,该网红以回馈粉丝厚爱、转红包成倍返利为由,分7次诈骗其5424元,随后该网红失联。
3.5月19日,市民焦女士在快手视频平台上关注一名美妆网红,按照其推荐的化妆品在淘宝购买,后发现寄送地址不对。在电话与对方客服联系后,对方称焦女士只要提供自己的具体信息,添加其发送的二维码就能解决问题。不料焦女士银行卡被盗刷2万余元。
案件分析:
借网红身份诈骗粉丝钱财
此类案件中,一些所谓的网红通过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发布大量美图或进行视频直播,以此烘托自己的人气,并在线与粉丝互动,在博取粉丝好感和信任后,向粉丝推销一些所谓的热门新品,称粉丝购买就可以提升亲密度,粉丝级别就能获得提升,或以网红生日会为由,将粉丝拉入所谓的生日福利群,要求粉丝在该群内发红包,以红包的金额按照比例进行返利,再或者以刷礼物等各种名义,让粉丝转账。
粉丝往往按照网红的指引进行操作,直接或间接向网红转账或付款购买其指定物品,当发现商品迟迟收不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一而再、再而三被要求转账,方才能意识到自己被骗。此时粉丝想要挽回经济损失,却发现所谓的网红早已失联或将自己拉黑。
民警提醒:
“网红”经济有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披上“网红”外衣,专门挑选喜爱跟风赶时髦、涉世不深、防范意识薄弱又缺乏分辨力的年轻群体进行诈骗,大家不要轻信推销类视频直播,尤其是这些商品的质量在有待考证的情况下,不要贸然跟风购买,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同时,大家应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密码都不能泄露,更不能轻信诱导,随便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或者为了追捧网红不计后果地进行转账、发红包,让自己掉入陷阱。一旦发现被骗,应克服“丢人现眼”“被人嘲笑”等心理,立即报警,并留存好转账、发红包、购买物品等交易记录信息,协助警方破案。
(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