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在两名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一见面就争吵不休的情况,红旗区法院执行法官蒋超楠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维护了社会和谐。
2016年,刘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相识,在短暂的了解后领取了结婚证。起初夫妻感情较好,但由于婚前缺乏充分的了解,加上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两人常常发生争执。2018年12月,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离婚,婚生女王小某由其母刘某抚养,被告王某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支付王小某抚养费400元至王小某18岁止。
由于王某一直不愿意履行义务,刘某向红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旗区法院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手续
后,王某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一再阻挠刘某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考虑到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心中有“气”,且两人还共同育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蒋超楠决定先对两人进行调解,谁知两人一见面就展开“骂战”。执行法官只得将双方隔离,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两人进行劝解。在蒋超楠的耐心疏导下,王某终于敞开心扉,说明了自己不愿履行义务就是担心刘某不把抚养费用在孩子身上,鉴于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为其做思想工作。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下,刘某向王某保证一定会将抚养费用到孩子身上,随后,王某也同意履行判决义务,支付了抚养费,并同意不再阻挠刘某迁出户口。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成功执结。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