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财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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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星期

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全市财险公司开展车险业务诚信合规经营公开承诺行动及近期出现的保险消费风险情况答记者问


2019年5月,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市27家财险经营主体就车险业务诚信合规经营进行公开承诺,共同促进行业合规经营发展。为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并结合近期省内外出现的一些保险消费风险事件,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在《新乡日报》就车险业务诚信合规经营进行公开承诺?

答:公开承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财险公司车险经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是落实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提升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获得感。

财险公司大多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为主,其保费收入占财险总保费收入的80%左右。各家公司都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车险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滋生出返还手续费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手续费简单来讲就是保险公司给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的佣金。针对这一问题,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在全国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报行合一”措施。所谓“报行合一”是指每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产品费率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并重新向银保监会进行报备。其中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是需要跟实际使用情况保持一致的,并按照使用规则来支付手续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报行合一”规定。

但这一措施出台以后执行效果不太理想,市场问题依然突出。无论本地保险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依然通过虚列费用向正规或非正规渠道的代理人、代理机构给予高额补贴,甚至采取减免车船税的违规手段,以期望达到占领市场、抢夺业务的目的。这种“价格战”“费用战”引发了市场竞争的无序和混乱,使各家财险公司背负沉重的包袱,背离了保险作为金融服务业以服务来吸引客户、赢得市场的宗旨,对公司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极其不利。我们希望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让全市所有保险经营主体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机动车辆保险“报行合一”规定落实到位。

问:这种“价格战”,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保费越来越便宜不是好事儿吗,“报行合一”对广大车主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推行“报行合一”之后,车险价格标准公开透明,将会把折扣和优惠体现在保单上,直接给消费者让利,而不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返现和赠送礼品。车主不必再通过无经营资质的销售渠道寻求所谓“返点”来购买车险。举个例子,假如一辆车正常保险费是1万元,如果车主行车记录良好,符合保险公司优惠条件的话,车主就能花6000元购买到车险。二是各家公司在市场上投入大量费用打“价格战”,使得在客户服务上的资金投入减少,造成服务水平降低。在销售过程中,不再依靠服务水平吸引客户,不再专注对客户详细讲解保险产品的条款,使客户的知情权受到损害。这就直接导致了在理赔过程中,由于对条款的不了解、不知情,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矛盾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推行“报行合一”后,市场竞争变得理性、有序后,保险公司会更有精力来提升服务水平和提高服务效率,让消费者有更好、更多的获得感。

问:3月22日,我省一辆从郑州开出的旅游大巴在湖南常长高速路段出现重大事故,出事车辆及乘客的车辆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分属于河南、湖北、浙江3个省的多家保险公司,给理赔工作造成不便。3月28日,有媒体报道新乡一位车主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在外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机动车座位保险保单系伪造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河南银保监局已经介入调查。这两起事件给保险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增加了理赔的成本。据了解,我市有不少在外地市、外省市甚至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人身保险等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对此,广大消费者应该如何避免呢?

答:一是要选择在新乡设有机构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享受到更好的保险服务和理赔服务。避免在购买外地机构保险产品后进行理赔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理赔服务,往来提交理赔手续费时、费力,给自身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麻烦,影响保险理赔。二是购买车辆保险时,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通过具有合法保险销售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或代理人购买。三是新乡以外的保险公司也参与到新乡车险市场的“价格战”之中。部分车主购买了这些公司的保险产品之后,由于这些机构在新乡没有服务网点和服务人员,一旦车辆出现事故需要进行查勘理赔,车主将不能尽快得到保险公司及时、有效的服务,特别是在一些较大事故赔偿处理过程中尤其明显,容易导致“理赔难”问题的发生。

问:西安奔驰事件后,消费者去4S店购买汽车时,在购买车险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答:消费者去4S店购买汽车时,是否在4S店购买车辆保险是属于完全自愿的行为。客户既可以去保险公司营业大厅购买,也可以在具有合法代理保险业务资质的4S店购买。在4S店购买车辆保险时,要特别注意查看是否具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注意索要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仔细查看购买险种和金额是否一致。4S店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甚至购买指定公司的车辆保险,更不能私自参照正规保险条款自制保险保单,并以此引诱消费者购买。

问:目前,在新乡城区和乡村街道两旁遍布着数量庞大的悬挂“车险”“保险”“代办保险”等字样的超市、洗车行这类门店。请问是否可以在这里购买保险产品?

答:你所说的这些门店都是没有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是没有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资质的,属于非法经营。这些门店的经营者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没有保险专业知识,不会向消费者详细介绍保险产品的条款和内容,不会向消费者说明购买保险产品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提供不了后续保险服务。消费者在这些网点购买保险产品虽然很方便,但存在极大的销售误导风险,一旦发生理赔,自身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

问:现在保险消费需求日益增加,广大保险消费者应如何正确购买保险产品?

答:一是建议从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服务水平、人员配备等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条件、需求以及享受理赔服务的便利程度来综合考虑。二是应当询问对方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是否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资质许可,包括核对销售人员的执业证件,不要从未取得资质许可的非法机构、网点或个人购买保险产品。同时,要仔细阅读并核对保单信息,了解保险责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尤其是要注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服务等方面的条款规定,留存相关纸质或录音证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三是养成良好的纳税习惯,按照《车船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在新乡本地正规渠道购买交强险,依法缴纳车船税。四是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有义务向消费者说明产品相关内容和需要消费者配合履行的必要手续。

问:如果保险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保险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市保险行业协会0373-3020690进行投诉维权。市保险行业协会自2010年成立之初便建立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纠纷调解制度,已为广大消费者处理了上千起投诉和纠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当然也可以选择消费者协会12315进行投诉,还可以拨打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投诉维权。

本版文图由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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