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19年4月19日 星期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9年4月4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现制定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

1.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拟安排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法制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选择2个~3个建议办理单位,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快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决定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拟安排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执行《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郑新融合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

排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听取和审议“关于出台新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拟安排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5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拟安排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

告。(拟安排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3项)

1.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拟安排在4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由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开展《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拟安排在6至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由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专题视察(4项)

1.对我市城区防汛工作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选择1个~2个重点建议,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选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我市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11月份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