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护士”“十佳基层护士”评选同步进行,三项评选由全方位的宣传推介活动支持
本报讯(记者刘萍通讯员宋玉颖)为庆祝第108个国际护士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我市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2019年新乡“最美护士”“优秀护士”“十佳基层护士”宣传推介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乡市妇联、新乡日报社、新乡广播电视台主办,市医学会、市护理学会承办。
为保证宣传推介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2019年“新乡最美护士”宣传推介组委会。组委会主任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军,组委会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薛祖立,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武慧芳,新乡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朱金明,新乡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马新华担任。
新乡“最美护士”“优秀护士”“十佳基层护士”宣传推介范围,包括全市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在岗的护士。
“最美护士”推介条件
1.在各医疗机构注册且连续
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护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护理专业,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传承南丁格尔精神,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做好护理工作,群众认可度高,在行业内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3.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积极参与重大医疗任务和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等救护活动,表现突出,为护理事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受到过一定的荣誉表彰;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事迹感人,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候选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或行为,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任职期间无不良事件发生;
7.推荐应向临床一线倾斜,向护理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责任风险大的岗位倾斜。
“优秀护士”推介条件
1.在各医疗机构注册且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护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
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3.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为护理事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
4.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任职期间无不良事件发生;
6.推荐应向临床一线倾斜。“十佳基层护士”推介条件
1.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注册且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护士;
2.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3.具有甘为人梯的高尚情操和诲人不倦的奉献精神,群众认可度高;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任职期间无不良事件发生。
新乡“最美护士”“优秀护士”“十佳基层护士”宣传推介活动,从2019年4月开始到5月12日(国际护士节)结束,分推荐、评选、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活动结束后,“最美护士”“优秀护士”“十佳基层护士”的典型事迹,在《新乡日报》等市级各类媒体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