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卫辉市润昌商贸经营部工作的王张生、张胜利,因业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分别获得单位奖励的一辆价值19万元的轿车。据悉,2015年5月之前,他俩都是在山东省某企业从事机械操作,后来返回卫辉市老家工作。张胜利说:“从没想过获得轿车的奖励。只要努力工作就会有回报,因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本报记者李青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