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在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教育,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3名未成年人也与其爷爷、奶奶团聚,重新找到了久违的亲情。
2016年年初,女孩阿美、阿丽分别才3岁和1岁,他们的父亲在江苏某电力公司打工时,不幸触电身亡,此时他们的弟弟(阿帅)还未出生。事故发生后,某电力公司赔偿了他们家(未出生的弟弟也有份额)116万元。其中,当时达成的赔偿协议100万元(包含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偿金、丧葬补偿金),另外补充协议赔偿爷爷奶奶16万元专项赔偿金,事后他们的爷爷奶奶将其中的50万元支付了给他们的母亲。
在剩余赔偿金分配上,他们的母亲和爷爷奶奶闹起了纠纷,并以他们母子四人为原告将爷爷奶奶起诉到卫辉市法院,要求再分应得赔偿金40余万元。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由爷爷奶奶归还他们姊妹三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抚慰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2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他们向卫辉市法院申请执行,可是他们的爷爷奶奶早就躲了起来。
2019年1月28日,卫辉市法院负责执行本案的干警得到两被执行人出现的消息后,迅速将两被执行人拘传到卫辉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双方亲戚的参与调解下,两被执行人与3名未成年人的母亲本着“亲情、和谐”的目的,达成了“阿美由母亲抚养,阿丽、阿帅由爷爷奶奶抚养,双方均可随时探望,应归还的23万元余元赔偿款作为爷爷奶奶抚养阿丽、阿帅的生活及教育费用不再要求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本案3名未成年人的母亲撤回了执行申请,法院作出了终结执行裁定。在经历丧失亲人之痛及赔偿款分割纠纷之后,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这一家人又奏出了和谐的音符。
(文中人名系化名)评析:在亲情与金钱的选择上,本案当事人选择了亲情。当灾难来临时,金钱并不能弥补一切,年轻的母亲抚养3名未成年子女肯定难上加难,而3名未成年人得到祖父母的照顾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法律是公平的,让未成年人在亲情的拥抱下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吉伟立王伟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