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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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 星期

ODR企业共论消费维权


本报讯(记者宗斌)3月12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ODR企业座谈会,共同探讨消费维权便捷化的方法和路径,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据了解,随着电子商务、海外购、跨境消费等为代表的新兴消费领域与消费模式的不断涌现,传统维权方式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维权的需求。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在探索消费维权便捷化的方法和路径。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互联网平台的上线,我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也正式跨入“互联网+”时代。

2018年3月15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ODR企业(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正式上线,引入在线解决纠纷等功能,实现了消费者通过平台与ODR企业即时沟通、反映诉求,协商解决消费纠纷,这一维权方式不仅方便,还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和售后服务成本。

经过企业所在地的推荐和申报,目前,我市16家企业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成为全市首批ODR企业。为进一步发挥ODR企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应有作用,寻求实现消费维权便捷化的方法和途径,助力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和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此次座谈会。

“我们在该平台上还未接到一起投诉,这也说明消费者对这种维权方式还不熟悉,今后,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可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知晓这个平台,以便更好地运用这个平台来维权。”“希望平台接到消费投诉信息后能第一时间提醒企业,这样企业就可以及时去解决问题。”“平台也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座谈会上,ODR企业代表分别就加入互联网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以来的经验和成效进行了分享,并就遇到的问题围绕“信用让消费放心”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展开讨论。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诚信是企业发展壮大之本,企业要讲诚信、守规矩,希望ODR企业能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ODR企业消费维权新模式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双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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