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延津县检察院都非常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现有班子成员中,有女党组成员2名,女专职检委会委员2名,现有中层正职中也有6名女干部。该院专门为女干警建立了瑜伽室,全面落实《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不仅在工作上积极为女干警搭建好平台,还在生活上创造好条件。女干警也立足岗位做奉献,在巾帼建功中大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