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新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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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 星期

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18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公布对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31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18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结果。

一、合格学校(教育机构)24所

1.普通中小学16所: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新乡市河南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新乡市开达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新乡市新鼎高级中学、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原阳县阳光中学、原阳县天润中学、原阳县南街中学、辉县市孟庄中学、新乡县龙泉高级中学、新乡县冠英中学、延津县实验中学、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

2.中职学校2所:新乡测绘中等专业学校、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

3.教育机构6所:新乡市大山外语学校、新乡市燕清培训学校、新乡市奇迹培训学校、新乡市大河金话筒文化艺术学校、新乡市百思海文化培训学校、新乡市新誉佳教育培训学校。

二、基本合格学校3所

1.普通中小学1所:获嘉县开成高级中学;

2.中职学校2所:新乡市海运学校、延津县无线电技术学校。

三、重点整改学校4所

1.普通中小学3所:新乡市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立人文化学校、新乡市格雷特综合高中;

2.中职学校1所:卫辉市汇智机电学校。

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引导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年检合格学校(教育机构)应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整改学校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积极整改落实。市教育局将加大年检结果运用,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将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缩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取缔办学资格等处罚。

(麻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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