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明哲)自去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大干50天”“平安守护”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狠抓线索核查,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将线索摸排工作贯穿全程,抽调30名民警组成线索核查队,集中对上级部门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总结、讲评线索核查工
作。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三级负责制”“一案三查制”“终身负责制”,切实做到线索不积压、问题不遗漏、犯罪分子不漏网,以确保对法律负责、对举报人负责、对案件当事人负责。2018年,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关于涉黑涉恶的举报线索2218条,办结1593条,办结率71.8%。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552条,公安部交办线索26条,省公安厅交办线索92条,市本级线索492条,共打掉了15个黑恶团伙。
此外,市公安部门坚持“黑”“伞”同查,压实责任链条,制定主体责任、线索排查核查、信息研判、专案侦办、台账管理、组织保障6项工作机制,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统计一次、通报一次、考评一次,以压实责任链条,指导督促工作。定期召开由市公安局扫黑、法制、信访、督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26条,涉及各类公职
人员39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公安部门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抓获团伙成员493人,破案549起。共判决涉黑类罪犯23人,恶势力集团、团伙罪犯142人,9类涉恶罪犯792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