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今年,为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对监管不力者进行更加严厉的问责,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打击。
今年,我市将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3个体系,3个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抓常抓长”理念,不断完善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体制、机制,敢唱黑脸,勇于亮剑,用制度查漏补缺,用制度推动工作、巩固成效,层
层压实责任,倒逼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形成党委、政府牵头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的格局,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部分单位麻痹大意、准备不足、措施不力等问题,我市将按照省督市、市督县、县督乡、乡整改、村巡查5级联动要求,继续落实“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监督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点
穴式”执法检查,并坚持解除管控和加强监管相结合,以铁腕执法推动治污主体责任落实,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从严问责。
环境执法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在依法开展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排放、餐饮油烟治理等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
关停的关停,决不允许以罚代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该清除的坚决清除,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不留后患。
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为争取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开门红”,我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及早行动,一招不让抓落实,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