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目前应当切实抓好以下制度:“两委”团结合作制度;党员、村民代表发挥模范作用制度;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党员绩效管理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双评”制度即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委;以及提升村民素质制度等。村级党组织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三)必须建立县乡两级推进机制
一是乡镇党委每月初召开一次例会,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包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以及乡镇有关部门参加,汇报“月末例会”和“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行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县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县委书记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由乡镇党委书记介绍“村民代表提案制”执行情况,包括经验、问题、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召开常委会解决。总之,对“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行不能走形式,应当建立推行机制,应当像抓“精准扶贫”那样抓好这项工作。
(四)必须建立一套绩效考评制度
为了切实推进“村民代表提案制”,县委建立健全了一套绩效考评制度。明确考核指导思想,不仅考核“1+5”的具体做法,更要考核“1+5”取得的成效,不仅看“过程”更要看“结果”,不仅看“迹”更要看“绩”。实行半年初评、年度总考评的办法。
乡镇党委对村级组织的考核,对“迹”和“过程”的考核主要有三项:是否召开“月末例会”、是否有一套党员管理制度、是否坚持“三会一课”。对“绩”和“结果”的考核主要有五项指标:村干部每年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农村矛盾化解情况;执行结果公开情况、监督情况;群众对干部满意度情况。
县委对乡镇党委的考核主要有四项指标。一是乡镇范围内先进村党组织占比情况。50%以上为达标。二是后进村“消灭”情况。鼓励乡镇党委“消灭”后进村,后进村党组织不超过10%为达标,全部“消灭”为先进。三是信访量下降情况。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非访事件、长期信访问题逐渐化解,不再发生因干群矛盾引起新的非访事件。四是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满意度情况,由县委常委会议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实行奖优罚劣。
(五)必须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格局
推进“村民代表提案制”,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书记主抓、副书记和职能部门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领导格局。一是在县委书记主持下,常委会经常对“村民代表提案制”执行情况进行研
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行。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为组长,成员由组织部、纪检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成立研究会,创建“简报”,对“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进情况做到“发现典型、发现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总结、及时宣传”。
三、“村民代表提案制”的时代意义(一)破解了基层治理中的各种难题根据我们的调研,目前农村治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群众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干部不能早发现、早解决;相当多的村干部在解决重大问题时“不敢民主、不想民主、不会民主”;多数村干部化解矛盾能力不强,遇到矛盾时往上推、往外推,形成上访、非访事件;农村三个组织即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职能不清,引发了干部不团结等矛盾;一些干部喜欢揽权,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掌握在自己手里,造成“微腐败”,群众意见很大。上述问题,制约了乡村有效治理,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
“村民代表提案制”以“1+5”制度体系,有效地破解了上述矛盾。其中最主要有5个。一是让村民代表及时发现村民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占农村95%以上的大量的、隐性的、小型的问题,代表及时发现,干部及时解决,从而解决了干部服务群众的“前一公里”问题。二是涉及
众多村民利益问题时,党支部拿方案,同群众民主协商,让群众当家做主。三是农村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由村干部利用群众力量、运用群众智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从而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四是界定了农村三个组织的职能,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主要体现在决策领导上;村委会是治理主体,主要体现在决策执行上;村监委是监督主体,主要体现在对村委会执行过程的全程监督上。虽然三个组织职能分开了,但是合力增强了。五是重大问题解决后,在乡镇包村干部和党员、村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总之,“村民代表提案制”不是单项制度,是完整制度体系,是目前所有乡村治理中最富有成效的制度。
(二)探索出党在农村执政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这段话既明确了农村党建目标又明确了农村党建任务。因而乡村治理也应包括目标和任务两方面,“村民代表提案制”很好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要求。
首先,“村民代表提案制”明确了乡村治理任务是通过开好“月末例会”和解决重大问题用好“五步工作法”,从而密
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威信,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实践证明,只要村干部坚持这样做,干部会更优秀,党组织会更先进,优秀干部和先进党组织就会成为庞大群体,必然又会营造出良好政治生态,即广大干部之间呈现相互学习、相互竞赛、相互赶超的态势。
其次,“村民代表提案制”明确了乡村治理的目标是达到上述效果后,必然会在治理有效上实现五个指标。一是村干部每年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不断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需求。二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党组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同群众民主协商,最大程度达成共识,满足了群众当家做主的愿望。三是遇到矛盾时村干部采取各种办法,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满足了群众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四是涉及群众最关心的财务收支问题,干部自觉地向群众公开,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做不仅取信于民,还保护了干部。五是坚持以德立威,改进工作方法,群众对干部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让干部既得民心、又得党心。以上五项指标,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这是乡村治理应当达到的最终结果。
(三)找到了基层党建的有效抓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村级组织是基础,乡镇党委是关键,县委是龙头。
县委如何抓好村级组织?必须找到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有效抓手。“村民代表提案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是县委制定总体规划,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抓好“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行中的主要问题。二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抓到了基层党建“牛鼻子”,最终通过村支书的努力,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两支”好队伍、定出一套好制度、走出一条好路子,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明确了县委考核乡镇党委的指标和乡镇党委考核村级组织的指标,既考评了党建的“过程”,更考评了党建的“结果”,实现了“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让干部带着目标上路、围绕目标工作,这对确保“村民代表提案制”的顺利推进意义重大。
(四)激发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村民代表提案制”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既有具体任务又有奋斗目标,既有操作制度又有保障举措,还有一套奖罚分明的考评机制,因而能够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该制度还具有操作简便的特点,能为干部“做成事、做难事”留下创新空间,激发村干部在解决农村问题时的灵活性、创造性。因此,从我们调查看,“村民代表提案制”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