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去年以来,我市实施5A级企业管控,取得了一定成效。获悉我市正在制定《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希望,不仅要把企业错峰生产纳入《条例》,更应该对5A级划分条件进行细化,依法实施企业管控。
从事化工生产的杨先生非常赞成按照5A级对企业实施管控,但他认为,目前的划分条件不够详细,规定比较笼统,因此,他希望在把5A级管控纳入《条例》的同时,更应对划分条件进行详细解释,一方面让企业明白自己的优势和差距,另一方面,督促企业主动整改、努力晋级。
赵先生从事钢结构生产多年,由于涉及VOC喷涂和电焊工艺,他改用水漆,并建设了喷漆房,设置了电焊烟气处理装置,目的是希望自己的企业在5A中进入高级别。但他的企业没有得到任何级别的认定,因为没有详细的划分条件,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差距,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认定。听说我市正在制定《条例》,他非常高兴,希望《条例》能对这件事进行详细规定,推动企业管控依法实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企业大力支持差异化管控措施,强烈希望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5A级划分体系,按照“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的原则,通过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提高治理水平,实现超低排放,不仅可以引导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还可以推动行业向排放量少、工艺先进、产品高端转型发展,真正实现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大气质量更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