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市场买到“调表车”法官调解化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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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二手车交易中,“调表车”是消费者极易踩坑的陷阱,看似行驶里程数低、车况好,实则隐患重重,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存在行车安全风险。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二手车调表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双方矛盾,也为二手车交易双方敲响了警钟。
2025年11月,孙某通过抖音联系到二手车出售方王某,购车时王某告知车辆行驶里程数约16万公里,孙某认可车况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孙某以10.3万元购得该车。使用一个月后,孙某在4S店维修时发现,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已达60万公里,与表显行驶里程数差距较大,确系人为调整的“调表车”。孙某认为王某存在消费欺诈行为,于今年3月3日向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返还全部购车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丁士阔迅速梳理案情,明确本案系典型的二手车调表交易纠纷。考虑到直接判决审理周期长,且易激化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优先方案,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
调解初期,双方争执不下。孙某坚持认为王某明知真实行驶里程数却故意隐瞒,已构成欺诈,应全额退还购车款;王某则辩称车辆是其收购的,自身未核实真实行驶里程数,并非刻意隐瞒,且孙某已实际使用车辆,要求扣除折旧费用,不同意全额退款。首次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承办法官依法开庭审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精准把握双方诉求与心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围绕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欺诈认定及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承办法官明确指出,车辆行驶里程数是影响交易价格与购车决策的关键信息,卖方负有如实披露车辆真实状况的法定义务,隐瞒或篡改行驶里程数均违背诚信交易原则。
同时,承办法官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协调沟通:一方面阐明王某未履行告知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告知孙某车辆已实际使用,可适当考虑车辆折旧,合理确定退款数额。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协调、劝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退还孙某购车款8.8万元,孙某将涉案车辆返还王某。协议签订当日,王某当庭支付8万元,剩余8000元在车辆返还后付清。至此,这起“调表车”交易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的高效调解既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引导交易双方恪守诚信底线、依法诚信交易。
法官在此提醒,二手车交易需擦亮双眼、守住规则:买方购车时,不要轻信表显行驶里程数,购车前可通过4S店维保记录、专业机构检测、保险记录等核实真实车况;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标注车辆行驶里程数、车况及违约责任,留存合同、转账、检测等相关证据;优先选择正规商家与平台,降低私下交易风险。
(郭文涛 司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