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禁渔执法
全力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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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牧野区和凤泉区农业农村局清理市区部分河段渔具。
本报讯 今年4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黄河干流及卫河干、支流天然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近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工作部署,我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行动,扎实开展禁渔相关执法工作,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一是细化措施,积极安排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我市及时制订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针对近期禁渔监管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29日~30日对牧野区、凤泉区禁渔期渔业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现场督导。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守法意识。我市全面树立“宣传也是执法”等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宣传力度,发放、张贴宣传资料6000余份,全力营造禁渔执法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市、县两级投诉举报电话。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及办理要求,妥善安排执法人员备勤,对接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查办、及时巡查清网。同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对辖区禁渔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促县(市、区)进一步强化禁渔期高压严管态势。
截至目前,我市已集中开展联合清网行动13次,清理并销毁拦河网7500余米,收缴地笼、粘网60余条,替换破损的禁渔通告1000余张,直接查办违法案件5起,有效震慑了违法捕捞行为。
(刘先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