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整治乱象,还路于民 』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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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超)为规范流动商贩管理,让城市烟火气与文明秩序同行,连日来,我市在老城区的老旧小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区域,开展“整治乱象,还路于民”专项督导,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再升级。
“居民和过往行人对占道摊贩能接受吗?”在卫滨区胜利街道南桥周边,市城市创建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属地管理人员,并与商贩、居民面对面交流。
当地部分点位存在流动商贩占用机动车道、长期挤占公共停车位等问题,尤其在学生上下学、早晚高峰时段,人车混行现象突出,既影响交通安全,又易引发环境卫生问题。
针对现状,市城市创建中心、市城管局召集卫滨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要求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既考虑群众生活需求和商贩经营需要,科学划定临时经营区域,推行“错峰出摊” “限时经营”,又要整治违规占道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确保道路通畅、市容整洁。
今年以来,市城市创建中心积极响应中央文明办“强化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规范管理的指标设置”相关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制订《“整治乱象,还路于民”行动方案》,通过分类施策、柔性管理,既为流动商贩留出经营空间,又为市民腾出安全通道,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度”,让城市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