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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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洪峰)10月29日至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李瑞霞、武胜军、郑援越、翟洪凯、牛晓辉、王保明,秘书长范士富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题视察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原农谷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指出,此次新修订和制定的市人大常委会规章制度,对于进一步保证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高质高效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将《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切实将法规条文转化为务实举措。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要素保障、纾解融资难题、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实效,真正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实事”。

  会议期间,预算工委主任杜家武以《担负起新时代人大新的监督使命》为题作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