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检察院

以法之力 护企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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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中心,创新工作模式,延伸工作触角,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三个一”(召开一个工作推进会、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分工台账)落实机制,将专项行动纳入重点督办事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办案力度。该院聚焦“办案护企”,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企审查逮捕案件4案5人,审查起诉案件7案9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6案8人,收到法院判决5案8人。办理的张某阳职务侵占案,准确认定罪名,将挪用资金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依法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骗取贷款案件时,该院充分发挥立案监督、引导侦查等职能,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帮助担保企业免除了500万元的担保责任。同时,该院主动与金融机构联系,帮助解决企业再次贷款受限问题,做实“后半篇文章”。该案件已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宣传,被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公益诉讼,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针对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和保护职责,导致部分企业未获批准却在包装上印“原阳大米”标志问题,该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原阳大米”原产地市场品牌保护长效机制,制定产品管理规范,切实以“检察蓝”守护“鱼米之乡”。聚焦涉企“挂案”清理,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该院开展涉企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通过比对公安受理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等数据,比对出3件涉企“挂案”,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减轻企业诉累。

  健全护企机制。该院在原阳县“九豫全”及“禾盛合”企业成立检察联络站,选派12名优化营商环境首席服务员深入联络站及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共归集线索3件,开展普法宣传30次,发放《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暨合规建设指引》白皮书100余本,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建立涉企案件领导领办机制,指派副检察长办理该县某知名预制菜企业被敲诈勒索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稳妥处理网络舆情,严格落实风险研判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的不良影响。 (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