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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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思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决定》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摆在突出战略位置,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体现的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一脉相承,为新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与科学行动指南。

  第一,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用教育孕育未来,用科技彰显实力,用人才引领发展。科技创新靠人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培养靠教育,人才是第一资源;教育发展靠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创新是第一动力。教育、科技、人才是同根同源、同轨同向、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必须坚持三者有机贯通、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的前提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了党对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化发展逻辑的规律性认识,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着力谋划更高层面创新突破,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体系贯通、职能闭环与流程再造,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三者良性循环提供了制度支撑。

  第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决定》就全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教育综合改革方面,要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核心目标,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终身教育保障。科技体制改革方面,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要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和质量,建设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要进一步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促进东、中、西部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第三,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要把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作为关键支撑,推动高质量教育、高素质人才、高水平创新一体协同,用高水平教育优势哺育高素质人才成长,再将高水平科创优势转化为高水平育人力量;要顺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在世界思潮之变中用教育培根铸魂、立德树人,扎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定力,在技术革命之变中用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人才竞争之变中用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构筑汇聚全球英才的创新高地。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下,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唯有紧抓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改革,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才能加速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性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作者系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基地讲师;本文系安徽省高校“三全育人”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sztsjh-2024-13-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 务 费 专 项 资 金 资 助(JS2024ZSPY0029);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 师 科 研 创 新 启 动 专 项(JZ2024HGQA01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