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践行“二马”机制

治理臭氧早行动 攻坚成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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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随着气温升高,臭氧污染逐步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日前,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以下简称辉县分局)积极践行“二马”机制,早谋划、早行动,积极开展涉VOCs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做好准备,确保整治效果。

  连日来,辉县分局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指导帮扶方式,主动下沉涉VOCs企业,通过查阅数据资料、利用PID等装备现场监测等手段,对企业各类VOCs治理设施安装情况、运行情况和治理效果进行全面排查,帮扶企业及时发现日常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指导企业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完善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落地见效。同时,针对相关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自行监测和危废管理等方面逐项进行指导,全面提升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效果,进一步降低VOCs废气污染。

  辉县分局负责同志表示,执法人员将按照涉VOCs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持续加大对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帮扶指导,降低臭氧污染,巩固夏季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全力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