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财政局

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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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以来,红旗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积极践行“二马”工作机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紧跟政策调整,保障提标提补。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上级要求,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红旗区财政局会同民政部门按需测算、按标施保,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困难群众救助领域倾斜,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规范发放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一卡通”账户集中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和维护,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规范、运行安全、发放精准,同时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全程监控,掌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全方位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挥财政职能,足额保障到位。截至目前,红旗区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89.57万元,惠及30407人次。其中,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62.1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9.21万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及护理补贴88.58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55.06万元、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提标补助1.56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02万元,做到了及时足额应保尽保。

  (文雯 王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