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警方破获系列婚姻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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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新乡县警方奔赴平顶山市鲁山县,经过四天四夜的蹲守、追踪,将以谈恋爱、结婚为名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刘某抓获。至此,这一起假恋爱、真诈骗的婚姻诈骗案告破。

  今年8月份,古固寨镇的凡某向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被“相亲对象”刘某陆续骗走了4万余元,近几天联系刘某时,发现自己的微信、手机号已被刘某拉黑。接报后,刑警大队民警邢成龙立即开展调查。种种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婚姻诈骗案件。

  在走访调查中,民警根据受害人凡某的被骗经过,详细调查嫌疑人刘某的作案手法和相关信息,又发现多名被刘某诈骗的受害人,民警逐一联系这些受害人,进一步确定案件细节。原来,嫌疑人刘某以“相亲”为由,通过原阳县某婚恋交友所介绍后认识受害人,又和受害人微信联系,并向受害人表达爱慕之情以此建立恋爱关系。在几个月的恋爱期间,刘某以“结婚彩礼”为由多次向受害人索要首饰等贵重物品和高价“彩

礼”,拿到钱财后便立即拉黑受害人,失去联系。据民警侦查,刘某以同样手法诈骗多名受害人,骗取钱财约十万余元。“受害群众往往是一些年龄较大的独居男性,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受害人想急于结婚的心理实施诈骗,最后让受害群众人财两空。”民警邢成龙说。

  在掌握了刘某实施婚姻诈骗的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决定收网。11月5日晚上,根据侦查获取的线索,邢成龙立即带领辅警张广滢、刘子萌、孙小淇赶赴原阳县某小区附近进行蹲守,可连续蹲守了一天一夜也未见刘某现身。民警又连续分析研判、顺线追踪,获取刘某已逃往平顶山市鲁山县的信息后,民辅警连夜赶赴鲁山县开展工作。11月9日晚6时,刘某在鲁山县某小区被蹲守的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女,40岁,鲁山县人)因涉嫌诈骗已被新乡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邱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