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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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二十街坊部分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香溪湾)一期已具备向二期地块被征收人交付安置房的条件。现就安置房交付、二期地块内征收补偿拆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10月15日组织向被征收人交付安置房以来,仍有少数被征收人未到指挥部办理收房手续,请持有《高新区二十街坊棚户区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自本公告次日起30日内,务必到高新区二十街坊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地址:高新区台头斜路与规划路丁字路口西南角香溪湾小区1号楼三楼)。逾期未办理收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接收,并停止支付周转金。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