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国考”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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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翟京元)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了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我市在全省9个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排名第一,在全国157个参加考核的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中排名第29位。这也是我市在2021年、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中连续两年稳居全省第一名,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据了解,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考评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局业务工作,涉及驰名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等内容,是国家层面对各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综合考核。

  近两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专利授权总数达12452件,位居全省第三位;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37件,居全省第二位;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7件,居全省第一位。2022年,我市专利质押融资金额9.728亿元,居全省第一位。

  为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我市突出顶层设计,印发文件,确定4家专业市场纳入我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关注市场名录。与河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战略协议,在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研发领域、服务领域评选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人物,增强知识产权人才创新发展热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发布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3项地方标准。自我市实施标准化管理以来,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全国平均16.5个月缩短至3个月以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全国平均6个月缩短至15日以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由全国平均4.5个月缩短至10日以内。

  在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我市获得优秀等次,满意度调查我市位居全省第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和长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获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在2022年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处理中,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使用与“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近似案件,全省唯一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典型案例。

  在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引领发展工作中,长垣市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市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33家,居全省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