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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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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生事故后,交警罚款拖车,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车辆因违章产生的罚款、停驶产生的间接损失、非车辆事故损伤产生的拖车费用等,需责任方自行承担。因车辆事故损伤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例如吊车、拖车、灭火等),请保存施救发票,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保险公司会承担由施救产生的初次施救合理的费用。
问:事故压坏绿化带,索赔需要提供什么?
答:事故造成的除车辆外的财产损失,除要提供交警和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车辆行驶证、当事人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外,还需要提供有效的第三方财物价值凭证(例如购置发票、园林路政部门的报损清单及收据等)。
问:现场交警扣车了,保险公司没看现场,怎么办?
答:出险后,如果交警扣车,请立即致电95511转9,告知具体扣车地点,并将相关证件给定损员,到扣车地点查勘以及复勘现场,车辆如需拆检确认损失,提车后马上联系定损人员到修理厂跟进定价,维修完成需按定损单金额开具全额维修发票。
问:事故定损一共就200元,但因为这次出险,明年保费要涨300多元,早知道就不报保险了。
答:保险事故从报案到赔付才能结案完成,无论走到哪一个理赔环节,只要还没有赔付,都可以注销放弃索赔。放弃索赔的案件不会计算在当年出险记录中,影响来年保费。对于损失较小的案件,建议客户与对方达成私了协议不产生保险理赔记录。这样既防止来年保费上浮,又避免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问:别人撞我的车,对方车辆有人受伤,我方没有责任,是否需要报保险公司?
答:需要报案,此类情况涉及我方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全责方人员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无责方的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赔付,所以需无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
问:事故中,我的电动车还有随身物品损坏,保险管不管,怎么赔?
答:对于多方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承保情况以及交警判定情况作出相应赔付。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且承保相应险种。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及物品损失,须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注明,该部分损失请联系保险公司查勘员定损。为了准确定损损失情况,受害方最好能够提供相应物品购物发票,以及购货渠道,保险公司可以参照实际价值进行赔付。
问:甲是电动车,乙是小轿车,乙的车定损2000元,事故责任五五分成,乙的车甲赔多少钱?
答:依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对方小轿车损失,双方各自承担50%,需赔1000元。
问:甲是摩托车,但是没有保险,乙是小轿车,乙的车定损2000元,事故责任五五分成,乙的车甲赔多少钱?
答:交警部门认定的机动车辆,该车需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若甲未承保,则应由交强险承担的赔付须由甲方承担,所以乙方2000元全由甲方承担。
问:门诊案件需提供的理赔材料?
答:门诊案件理赔材料:诊断证明、医疗发票、门诊病例或检查报告、伤者身份证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调解书、经济赔偿凭证。
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
问:住院案件需提供的理赔材料?
答:住院案件理赔材料:诊断证明、出院证、医疗发票红联、门诊发票均要原件、病例复印件、住院药费总清单以上均需加盖医院公章。伤者及护理人员身份证和复印件、误工费要求按工资核算的,需提供出事前3个月工资单及误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公章,有缴税的需提交完税证明,无工资单等按一般收入计算。
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调解书、经济赔偿凭证。
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
问:垫支付所需材料?
答:对于某些抢救危重病人案件,事故双方无力承担医疗费并且花费超过1万元的,保险公司可先行垫支付交强险1万元医疗费。需提供交警垫支付通知书、有效驾驶证、交警事故责任证明、诊断证明、医疗费明细单、医院欠费催款通知书、医院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被保险人书面申请。
问:死亡案件所需材料?
答:门诊或者住院发票(当场死亡案件无此票据不需提供),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医学死亡证明,法医尸检报告,火化或土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家庭成员证明需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载明死亡的事故认定书,调解书,经济赔偿凭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问:对于保险公司未来得及看现场的人伤案件,如何理赔?
答:出险后,如果遇到交警扣车等类似无第一现场情况,请立即致电95511转9,告知具体扣车地点,并将相关证件给定损员,到扣车地点查勘以及复勘现场,并及时了解伤者所住医院以及姓名科室床位等信息。被保险人需及时前往交警队了解事故责任划分,以确定是否有责及责任比例。保险公司会在确定后择期前往查勘患者,不影响最终的人伤理赔。 (胡环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