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银协作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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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在第14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期间,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认真履行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联合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辖区内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汇金城批发市场、洪门农贸市场、豫北农产品水产大世界、谊连市场、凤泉众邦市场、朱召市场、牛村市场7个大型市场,深入开展反假货币主题宣传活动。该中心支行副行长张文顶现场指导活动开展。

  活动现场悬挂“制贩假币法不容,举报犯罪有奖励”等反假货币条幅,摆放人民币防伪知识等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宣传队紧密配合,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双管齐下,推动活动扎实开展。一是由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公安机关反假货币业务骨干组成的警银宣传队,走市场、入商户,面对面、零距离为商户和群众重点宣讲《新乡市打击假币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传授识假防假技能,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假币违法犯罪线索,守护好自身“钱袋子”。二是开辟定点宣传阵地,丰富活动内涵。宣传队利用市场的有利位置,设立残损币兑换台、货币鉴定台、咨询台,作为定点宣传阵地,为群众和商户兑换不宜流通人民币、鉴定货币、解疑答惑,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此外,各银行机构还组织网点人员,深入各自现金服务责任区内的基层社区、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积极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面及影响力。

  据统计,本次活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560余人次,覆盖各类商户及群众6万余人,兑换不宜流通人民币6.6万余元,摸排假币犯罪线索2条,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董丽芬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