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零距离”听民意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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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12日9时,卫辉市某有机肥厂不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在牧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局副局长王永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面对面与企业代表交流。今年以来,该局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实现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当天庭审,双方讲事实、摆道理,市生态环境局倾听了企业方不服处罚的理由,企业方也明白了处罚的法律依据,最终结果将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卫辉市分局法规科及执法大队部分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零距离”倾听民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从而推进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是回应民声民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年初研究出台了《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由谁出庭、如何出庭、出庭责任等问题,彻底解决了不敢出庭、不愿出庭、不知如何出庭的问题,做到了真出庭、真发声、发真声,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