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司法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实效的重要标尺,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资源、强化措施、提升服务,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一是广泛汇聚民意民智。通过电话回访、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服务业务,都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建立专项台账,逐件改进,抓好落实。
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带班接待。开展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活动,每周有一名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接待,“零距离”服务办事群众。
三是畅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当天指派。除必须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由公证人员调查核实取得。
四是让群众少跑路。深入开展“简政便民”行动,精简办事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事项,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当日审批;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7日内出具公证书;确属紧急的,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
五是依法依规减免费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减免公证、司法鉴定费用。
六是建立律所公证处主任服务日制度。每周二安排市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公证处主任在服务窗口服务,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问题。
七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自助便民服务。升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自助机功能,推进法律机器人问答、法律咨询意见书、赔偿计算与诉讼费、法务地图等9项自助服务“一键解决”,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
八是开展法律服务惠民利民专项行动。整合司法行政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扶危济困、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汇编市司法局涉企惠民政策,开展专项培训和宣传,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程鹏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