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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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重要参考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近日,记者从消防救援部门获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消防组织领导,明确负责人,强化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全面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今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把消防工作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制定政府班子成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并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
在落实政府部门管理职责方面,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负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支持和保障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将消防工作统筹纳入行业日常安全工作范畴;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县级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对已经明确责任的新兴行业领域,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