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建设防腐工程总公司:
根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08)红民二初字第348号民事判决书所裁决结果,王善泉将该判决产生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李中堂。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王善泉,债权受让人:李中堂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