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完成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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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进驻情况一览表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海玲)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12月19日,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完成进驻工作,12个市委巡察组将对1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提出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的重要意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政治监督。要准确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结合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同题共答,严明纪律作风,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认真抓好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号、邮政信箱、“码上巡”等信访举报方式,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收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