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出庭应诉制度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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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府院联动机制要求,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与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据了解,庭审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认真倾听原告诉求与理由,并就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清晰陈述、充分辩论和深入阐释。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对司法权威的尊重,也展现了行政机关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勇于承担责任的诚恳态度,是该局深化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具体实践。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府院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效”。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常态化联系,针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讨,共同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及时总结分析涉诉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将其作为改进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