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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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和老旧消防队(站)双升级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记者日前从我市消防救援部门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和老旧消防队(站)双升级,提升防火减灾能力。

  在消防基础设施方面,在全面普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基础上,我市将改造升级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在家庭作坊、沿街门店、老旧住宅小区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和简易灭火设施,2026年年底前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域,我市将探索推行消防水池共享共用。结合乡村改房、改水、改路等工作,保障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逐年推进乡村供水同步规划建设消防设施,有集中供水设施的乡镇和村庄,将参照市政消火栓建设标准建设消火栓,没有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建设消防水池、取水设施等。

  我市还会对老旧消防队(站)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综合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验基地,以及县(市、区)内的消防站、应急调度指挥训练中心建成投勤。县级消防救援部门还将结合辖区实际配套建设高层建筑、地震山岳、水域救援、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新型训练设施,综合考虑建设具有水域救援训练、室内体技能训练、文体娱乐功能的体能技能训练场馆。同时,推进消防救援装备转型升级,梯次优化装备配备结构,备足基础装备,配齐专业装备,配强高精尖装备。根据工作要求,市消防救援部门将配备1辆70米以上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1辆50米以上的大跨距消防车、1辆10吨以上的泡沫输转消防车、1辆排烟量80万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大功率排烟消防车,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部门将配备1辆城市主战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水罐车、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辆装备物资运输车。未来上述装备的投入,将有效提高全市消防主战装备水平,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