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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人民调解 筑牢和谐之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李娜 马陈静 单金彪 丁光宇 雷曼丽 文/图
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基层,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人民调解作为人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推进平安新乡、法治新乡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新乡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人民调解这片沃土,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叫得住、效果好”的调解品牌与工作方法,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化、专业化、多元化,也让“有纠纷,找调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优先选择。
排忧解难化纠纷“1+2+3+N”模式促稳定
红旗区司法局始终立足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使命,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人民调解“1+2+3+N”工作模式,推动调解网络覆盖全区、调解力量深入基层。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63件,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一个思想,打造多元化解模式。红旗区人民调解工作始终贯彻落实“多调联动、多元化解、全程跟进、全时受理”的“两多两全”工作思路,统筹公安、综治、信访等部门力量,打造一站式“群众说事中心”,运用信访、诉前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窗口,实现矛盾纠纷分类登记、分流转办,推动实现一般纠纷就地化解、重大纠纷分流化解、疑难纠纷联合化解。
用好两种机制,做实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把好“源头关”。落实村(社区)每周、镇(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的第一手资料。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织密三级网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制作人民调解员公示牌,将调解员姓名、电话、申请渠道等信息在辖区网格内张贴公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
打好N套组合拳,着力提升调解质效。深化“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融合。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有偿全覆盖,加强与村(居)法律顾问的沟通联动,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所在村(社区)人民调解255件,开展法治讲座127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760次。强化“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警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主动对接各镇(街道)派出所、信访部门,成立派驻调解工作室,定期召开联动会议,互通信息,形成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格局。开辟农民工讨薪类纠纷调解“暖心通道”。自2024年1月9日起,正式开辟12345平台农民工讨薪类纠纷调解“暖心通道”。今年以来,直接接收处理12345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和人社部门转交的相关案件180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
定“纷”止争护权益 法理情融破“薪”结
“太感谢你们了,这个工资终于拿到了。”收到拖欠已久薪资的苗某连声道谢。历时一个月的调解,18名农民工如愿足额拿到了自己的工资,长垣市方里司法所此次欠薪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更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今年以来,长垣市司法局聚焦劳资纠纷化解,构建“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闭环保障”的工作体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打造欠薪纠纷调解“长垣模式”。一是源头预防,织密劳资纠纷“预警网”。依托全市纵向贯穿的“1+18+N”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以人民调解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餐饮服务、建筑工地等矛盾易发领域,开展欠薪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同时,结合“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页、现场咨询等形式,向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欠薪纠纷。二是多元化解,搭建欠薪维权“快速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机制,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劳资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对于适宜先行调解的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导入法律援助程序,提高维权效率。三是闭环保障,筑牢司法确认“防护墙”。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对调解成功的欠薪纠纷,引导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事人适时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效避免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今年以来,长垣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化解欠薪纠纷188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已协助46件欠薪纠纷当事人完成司法确认。
“警调对接”聚合力“双蓝融合”筑平安
辉县市司法局洪洲司法所加强“司法蓝”和派出所“警务蓝”互融互通,协作联动,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警调对接3+4+5”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健全3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搭建调解平台:修建80余平方米办公场所,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实现人民调解标识、制度上墙,将调解室打造成标准规范、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调解场所。充实人员队伍:推行“专职调解员+公安干警+律师”的“派驻式”运行模式,选派3名专职调解员入驻,配备4名专职律师接待和9名村级专职调解员坐班,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加大工作经费: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按时发放案件补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4项制度,推进有序进行。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治安防控+网格管理”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风险早知道、问题早解决。纠纷分流:对110接警中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非警务”纠纷,调解员及时介入调处。纠纷化解:建立“随警及时调”“带回跟踪调”制度,简单的纠纷现场调解,复杂的纠纷由专职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合力调解。调解员培训:定期邀请法律顾问、调解专家进行授课,围绕易发多发矛盾,讲解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提高调解员法律水平。
强化5项措施,保障落实到位。明确调解范围:将发生在辖区内的民事纠纷、轻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非警情案件,纳入“警调对接”调解范围。规范调解流程:在收到派出所移交单后及时组织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签订调解协议,监督履行到位;同时对接属地法庭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强化协议履行。注重协作联动:每月召开调解工作例会,统筹派出所、信访办、属地法庭、村调委力量,交流信息、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定期进行考核:对调解员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警调对接”成功案例,以案释法,既提升群众满意度,又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自“警调对接”工作室建立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0余起,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创五位一体模式 树新乡医调品牌
近年来,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创新打造“调认补防确”五位一体工作法,推动医疗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利,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立以来,共调解医疗纠纷1092件,调解成功1049件,调解成功率达96%。
调
“调”解纠纷促和谐。聚焦高效调解医疗矛盾纠纷,市医调委制定《新乡市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现场紧急介入流程》,在各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办公室设立联络点,发生纠纷时,医院“吹哨”,市医调委报到,及时介入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解决纠纷机制。对受理的医疗纠纷化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疑难程序3类,找准矛盾点,分类施策。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加强对市医调委规范化建设指导,指导设立“和为贵”“和为美”调解工作室,提高调解成功率。
认
“认”定责任保公平。市医调委由司法、公安、医学、法学专业人员及专职调解员组成,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为确保调解工作专业性和公正性,探索建立专家评鉴机制,组建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学、法学“专家库”,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运用医学、法学专家库评定意见,厘清诊疗过程中的问题和责任比例,实现复杂医疗纠纷化解的精细化、专业化、法治化。
补
“赔(补)”偿到位护权益。为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市卫健委出台了《新乡市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风险金由全市5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行筹集。发生医疗纠纷时,用于支付赔(补)偿,专款专用,明确赔付时限。支付赔(补)偿事项统一由补偿中心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判决终结的案件都予以认可,给予赔付。
防
“防”范风险再提升。建立定期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来电来访的医疗纠纷进行排查、统计、上报。重点对重大医疗纠纷案件整理,分析医院在医疗安全水平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技术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及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整改完善和预防在前。开设“调医互动”反馈板块,定期编写《调处信息专刊》,提出风险信息、风险管理改进建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确
“确”认效力强履行。“调解+司法确认”对调解结果进行法律赋能,市医调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卫滨区人民法院密切协作,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引导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市医调委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机结合,有效形成了功能互补、联动联调的解决纠纷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