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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诉讼之笔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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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苏洪峰通讯员裴晓霞文/图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近年来,辉县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以高质效公益诉讼之笔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倾心护航绿色发展,倾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写就古今答卷赓续红色血脉
11月21日,辉县市百泉湖景区,清澈的湖面泛起阵阵涟漪,大小泉眼如鱼吐珠,百泉喷涌盛景重现。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水映带中的古建筑,每一处飞檐斗拱都诉说着古往今来的故事。
辉县市是座有着30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拥有各类各级不可移动文物4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家。
2024年6月,辉县市检察院收到线索,反映百泉湖景区内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检察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线索反映情况属实,随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方面清理了百泉湖景区内易燃易爆物品,消除火灾隐患;一方面委托专业公司对消防报警总控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进行整修。在整改的同时,相关行政部门还对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系统升级,确保监控设备日夜运转。多重安全保障下的百泉湖景区碧波荡漾、亭台林立、林木繁茂,吸引着无数游人流连忘返。
从古典园林到革命旧址,检察守护跨越古今。
2024年8月,辉县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发现,陈赓驻平甸抗战指挥部旧址由于年代久远缺乏保护,部分砖块、瓦片脱落。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调阅历史档案,厘清了文物管理权属脉络,随即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及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不仅加固了砖块、瓦片,新增了指示牌,还设置了“革命文物展”“陈赓日记”等展区。如今,修复后的指挥部旧址已接待参观者超过7000人次,成为党员干部、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课堂。
辉县市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与当地住建、文物保护等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围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妨害文物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成八路军后方医院旧址、陈赓抗战秘密小道等10多处革命旧址得到保护升级。
守护革命文物,是赓续红色的精神血脉;保护古树名木,是传承绿色的生态文脉。为加强对辉县市境内古树名木的保护,辉县市检察院与林业部门建立协作共治机制,通过“林长+检察长”机制双向发力,为古树名木立起司法“保护盾”。同时,开展以“保护古树名木、共享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古树名木的价值与保护知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点亮太行山水 赋能民宿经济
八百里巍巍太行,把最美的一段留给了河南。辉县市凭借太行山“最美的一段”的生态资源禀赋,抢占民宿经济新赛道,林境三湖小镇、水泉映月、黄岩根等国家、省级高端精品民宿,以“崖上观星”“古村新生”的独特体验频登热搜,实现了市场热度与口碑传播双丰收。
守护一方山水、助力绿色发展,“公益检察”一直在路上。
“如今我们这里的农家乐都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挂在店里的最显眼处,游客对我们更信任了,生意也更好了。”近日,辉县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农家乐、民宿整治情况“回头看”时,上八里镇的民宿经营者对检察官谈起了最近的变化。
2024年5月,辉县市检察院在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中发现,某景区内及周边的部分农家乐、民宿等公共场所存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违规经营行为,给旅游市场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该院检察官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调取该景区农家乐、民宿相关信息,筛查出15家商户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余家商户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辉县市检察院随即向该市卫生健康委制发检察建议。该市卫生健康委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该市旅游景区民宿类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对未办证的民宿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以“每月固定+随机抽查”模式加强监管。
为加强对南太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旅产业健康发展,辉县市检察院专门在新乡南太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联络室,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南太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派驻联络室,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南太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公司将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坚决保护好南太行的绿水青山,推动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清流润泽北国 良田重现生机
初冬时节,站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辉县市段孟坟河倒虹吸交叉断面干渠旁,蓝天白云下,一渠碧水清澈见底,在流经河南省辉县市后,“南水”继续北流,涌向北京市、天津市。
南水北调干渠两岸200米范围内都是管护区域,在碧水北流的背后,还有检察干警们坚持不懈开展公益诉讼,保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故事。
2024年7月,一条线索让公益诉讼团队绷紧了神经:辉县市境内孟坟河倒虹吸交叉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400米河道内大量树木影响行洪。新乡市河长办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系辉县市检察院对该问题共同督导。
“绝不能让河道隐患威胁群众安全!”该院公益诉讼团队迅速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召开协调会。会上,干警们展示的实地照片、淤堵数据触目惊心。“汛期不等人,台风来临之前必须清障”的坚定表态,推动相关部门立刻行动。检察官冒着酷暑实地查看,听介绍、看现场、查实情,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航拍,细查未整改区域,并针对存在问题召开现场会。检察官反复向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释法说理,要求限期整改。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第3号台风“格美”来临之前,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清理树木杂物、清洁河道,有力保障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公益诉讼既要清“看得见”的障碍,更要查“隐藏着”的污染。
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某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渣”运送到辉县市某村耕地填埋。这些“黑渣”为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致使14.08亩基本农田受到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也面临巨大威胁。2022年5月,辉县市检察院接到线索,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实地勘验,一方面引导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环境损害鉴定等材料,补强民事公益诉讼证据;另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对非法倾倒、填埋污染区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因渗漏、雨水冲刷导致污染加剧。同时,检察院督促被告将清理出来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2024年11月,涉嫌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辉县市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在危险废物处置、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赔偿修复等方面深化联动协作,全程督促跟进生态环境治理。截至目前,受损地块的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
守望生命家园司法温润山河
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辉县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从惩治非法狩猎,到深山不起诉宣告,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辉县市某乡镇餐饮店老板李某,2022年以来多次从张某、马某手中收购野兔、獾、野鸡等野生动物,一部分供自己食用,另一部分则作为“特色菜品”卖给顾客。2024年10月,案件被移送至辉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件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同步跟进并立案调查。办案检察官指出,李某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张某、马某在禁猎区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今年4月25日,辉县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为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屏障,2024年5月10日,辉县市检察院将一场非法狩猎案不起诉公开宣告“搬”进大山深处,让司法温度与生态理念在青山绿水间悄然交融。
南寨镇某村年近70岁的李某某,因野獾啃食自家地里的玉米,遂用捕兽夹捕获两只野獾,剥皮后存放在自家冰箱内。经相关部门鉴定,两只獾为鼬科狗獾,系“三有动物”。辉县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李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但其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秉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对李某某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及训诫,对干部群众进行了以案释法,呼吁大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者、践行者、守卫者。
下一步,辉县市检察院将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之力汇聚起最广泛的生态保护合力,继续以法治笔墨,描绘每一条河流的清澈、每一片山林的葱郁,为绿水青山新画卷添彩增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