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何以成险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警惕“野景点”藏隐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胡拿云 田建川 丁乐
近期,多地发生游客到网红“野景点”游玩遇险遇难事件——有的进入未开发开放的荒郊野岭露营遭遇山洪,有的擅闯自然保护区禁入区域遇险。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野景点”在社交媒体上颇受追捧,有的社交博主甚至诱导游客绕开管制违规进入,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值得关注。
流量滤镜下的“夺命秘境”
8月16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东乌盖沟上游突发山洪,将在此露营的一行13人和4辆车冲走,致12人遇难;8月初,在广东惠东县白马山一处网红“野景点”,6名游客被水冲走,其中5人遇难;今年4月,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一辆越野车在“野景点”落水,造成2人遇难......
记者调查发现,社交媒体上受欢迎的“网红打卡地”,不少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入的区域。比如,今年8月,6名“驴友”在广东江门古兜山野游探险,此处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闯入。
近年来,随着登山、露营、徒步等运动兴起,带火了一批“野景点”。但美景背后,却潜藏危险。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境内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335起,造成84人死亡、92人受伤。迷路、被困、滑坠、落水4种事故类型占事故总量的82%。
惠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姚俊彬告诉记者,白马山事故发生地是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危险系数高。事发区域地形复杂、水流湍急,而且进山救援途中有很多灌木,局部地区甚至没有道路,救援风险高、难度大。
游客安全意识缺失,违法成本低
“野景点”的走红,折射出人们对原生态探险的向往,但背后隐藏的安全、生态和管理困境,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些游客喜欢去有猎奇、冒险性质的未开发领域,有些社交媒体推波助澜,刻意宣传小众探险路线,吸引游客涌入未开放区域。”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首席专家陈国忠说。
“惠东作为旅游大县,全县警情中救援类占比接近五分之二,大多数是山上迷路、有人被困等突发情况;有些因为环境复杂,救援难度大。”姚俊彬说。
方耀新说,现行法律法规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一般罚款100元至5000元不等;部分游客存在侥幸心理,拒不配合,甚至销毁证据。
此外,“野景点”往往是户外露营、野餐的聚集地,游客走后常常垃圾遍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有些‘野景点’是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游客活动对自然生态链也会产生影响。”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涂志坤说。
疏堵结合,守护生命与生态红线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避免在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开展露营活动。
“要加强对自媒体、社交平台的管控,清理违规推荐‘网红路线’的内容,从传播源头予以防范。”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把多勋说,“野景点”附近要增加风险提示,设立警示牌,部署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实时监测。
法律和安全知识普及也必不可少。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强说,要通过短视频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安全意识,普及相关法律后果和安全知识;一些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可以制作成相关警示片。
方耀新建议,探索完善执法与惩戒机制。可对多次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由于救援往往会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应探索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由违反规定进入“野景点”的游客承担部分救援费用。
据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