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区首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物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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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8月18日,河南省庆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人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中原农谷首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物确权登记顺利完成。这一突破性进展,意味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真正实现了“同权同价”。
此次登记的庆丰粮食仓储项目位于平原示范区原武镇菜王村东,总建筑面积达1.63万平方米。作为我市市区首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其成功办证具有里程碑意义。“拿到这个‘红本本’,我们就能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了。”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表示,“这解决了我们农业企业融资的大难题。”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产权不明晰,导致大量土地资源闲置。企业虽有用地需求,却面临“有地不能用、有房不能贷”的困境。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破除了制度障碍,使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益,畅通了集体建设用地企业抵押融资渠道,推动资源、资产、资金要素有效聚合。
在办理过程中,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发现企业申请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物所有权登记尚未纳入登记范围,立即启动“二马”机制,主动对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明确登记要件,理清登记程序,确定登记要素。该中心还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增设对应选项,最终完成了该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
此项改革将产生多重效益:一是吸引更多农业产业链企业入驻中原农谷;二是畅通农业产业企业抵押融资渠道;三是促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高效流动。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扩大改革覆盖面,为中原农谷建设提供更完善的要素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