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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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年报公示工作是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活跃程度。今年1月至6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通过“新机制+广宣传+优服务”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43%。省市场监管局寄来表扬信,对市市场监管局年报工作模式与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干”字为先,齐抓共促。坚持全市一盘棋、一条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统筹部署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日跟进、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市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各股室对内密切配合,对外强化相关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促的合力,实现“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转变。建立年报工作定期调度和督导制度,5月至6月,市市场监管局共下发工作提示函31份,约谈各县(市)、区局负责人3次,督促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年报进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有力推动了年报工作的开展。

  “宣”字为要,知行合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体系,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年报知晓率和主动性。市市场监管局制作年报宣传视频,依托新媒体广泛推送;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新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每月编发公示年报须知和操作流程,实现年报到哪里,宣传到哪里;在年报法定公示时限内(1月1日至6月30日),全系统通过短信平台向市场主体发送年报提醒短信27万余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系统开展“年报增信、服务同行”主题活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深入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针对不同经营主体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同步提供现场年报服务,提升老年群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特殊经营主体的年报意识。同时,将年报工作与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推动年报工作常态化,以宣传效应催生“蝶变效应”,让经营主体年报从“要我年报”变为“我要年报”。

  “服”字为重,提升质效。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共收集经营主体年报问题线索12条,建立问题台账清单,采取跟踪督办、逐项销号等方式,用心、用力、高效办好“经营主体年报”一件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年报服务月活动,组建流动服务队,“上门式”“一对一”指导经营主体,手把手解决填报难题,有效打通年报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6月30日年报工作截止,全市应进行年报企业161461户,已年报154071户,年报率达95.43%;个体工商户应进行年报406330户,已年报349819户,年报率达85.98%;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12522户,已年报11622户,年报率达92.81%。各项年报率创我市年报工作历史最佳。

(王战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