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出炉
贷款额度最高升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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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住房公积金政策又“上新”了——贷款额度更高,提取更快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更灵活,全方位助力更多职工实现“安居梦”。
4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系列优化政策,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员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贷款政策方面,新政策明确:单方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和80万元;多子女家庭、引进人才符合政策规定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可再提高20%的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提取政策再优化,具体而言,放宽购房提取频次,允许职工根据实际需要5年内多次提取包括购房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增加租房提取方式,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租房提取方式。一种方式是按无房提取,已婚家庭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9200元,单身职工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2000元;另一种方式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每年每户最高提取额按本年度职工家庭首次租房提取时月缴额的12倍计算。同时,新政策取消了异地房提取户籍及缴存地限制,异地购房不再要求提供购房地的户籍证明及缴存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也有很大变化。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同正常参缴职工缴存基数上下限完全一致,在规定范围内可按照本人实际收入自主申报;另一方面,凡贷款已结清或无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随时在网上自助办理账户封存和销户手续,“秒”取公积金。另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贷款时实行“长缴多贷、多缴多贷”原则,贷款期间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
调整后的政策,呈现出“普惠+精准”特点,有利于减轻缴存职工在购房、还贷、租房等方面的压力,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住房需求,也将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