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选派300名“科技副总”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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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郭书武)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文件,鼓励科技人才到我市企业兼任“科技副总”。
按照《新乡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自2025年起3年内,我市将在高校、科研院所选聘30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等职务,旨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更好地为企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科技副总”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链群培育,解决一批市内企业研发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打通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重点产业链群体系建设全面起势。
申报“科技副总”人员需要具备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能够在市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等条件,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市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申报“科技副总”企业需要具备新乡市境内注册、具备相应资质、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各种工作条件等,对主营业务与我市重点培育的产业链或与企业所在县(市、区)重点发展产业链一致的优先支持。
《新乡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对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人事、经费等方面提供各种支持,如给予“科技副总”2万元补助,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申报下一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鼓励“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对接收企业联合“科技副总”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市有关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