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携手“巾帼红”协作守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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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丁艳冰)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举行《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检察蓝”携手“巾帼红”,共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意见》明确,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聚焦妇女人身及人格权益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涉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四个重点领域,明确双方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以及宣传联动等四项工作机制,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共同扛起维护保障妇女权益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常态化联系,强化双方职能优势互补;抓好督促落实,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有效整合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妇联的组织优势,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合力。下一步,“检察蓝”将继续携手“巾帼红”,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深化协作配合,以“检察+妇联”法治护航新模式为妇女群体撑起更加坚实的“保护伞”,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