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司法局
探索“113”援调对接解纷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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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张某等5人在长垣市某工地从事木工类工作,因承包人杜某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等人来到长垣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审核张某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考虑到矛盾化解的时效性,便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调解程序,快速化解纠纷。
案件通过人民调解窗口对接分派至南蒲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员深入调查后,采取“面对面、背对背”方式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杜某当场支付现金2万元,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一场积怨极深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次调解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双方的时间和诉讼成本,缓和了双方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是长垣市司法局探索“113”援调对接解纷新模式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长垣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快速高效化解纠纷,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搭建一个平台。该局依托长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便民窗口,由长垣市人民调解中心派驻专人驻点,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高效。
组建一个团队。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队伍是关键,因此,该局创新组建1+N调解团队,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75名热心调解工作的优秀社会兼职调解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组建了由调委会调解员+司法所人员、律师、社区工作者、社会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快速化解矛盾。
建立三项机制。一是案件对接分流机制。建立案件登记流转工作台账,实行“前店后厂”运作模式,确保案件对接畅通。凡是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自愿调解的,直接分流至人民调解窗口。窗口驻点人员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愿后,填写案件登记流转台账,根据属地原则,将案件派发至当事人所属辖区司法所或调委会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导入法律援助程序正确引导诉讼,确保案件化解不脱节、不断档。二是培训机制。为提升调解团队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该局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培训,涵盖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与常见纠纷相关的法律及沟通技巧、心理疏导方法等内容(如图)。三是激励机制。对成功调解的案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调解难度,给予人民调解员适当的补贴奖励,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长垣市司法局开展援调对接工作以来,调解的法律援助对接案件占接收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45%,调解案件有效过滤掉了不必要的诉讼,节省了司法资源,为新乡市万人成讼率下降作出了贡献。
(程鹏文文/图)